新余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9月19日通过,决定任命:
曹建祥同志任新余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有红同志任新余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瑞新同志任新余市水务局局长
黄国庆同志任新余市林业局局长
孙昕晖同志任新余市商务局局长
易勇同志任新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黄立新同志任新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清明同志任新余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郭瑞新同志的新余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易勇同志的新余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刘清明同志的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肖青同志的新余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邹建福同志的新余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黎兵根同志的新余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彭水明同志的新余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鄢剑华同志的新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晓泉同志的新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新余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