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9月19日通过,决定任命:

王新平同志任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肖青同志任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华红兵同志任新余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应生同志任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

何春同志任新余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黄应生同志的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高建华同志的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彭小秋同志的新余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华金同志的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甘喜春同志的新余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红萍同志的新余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昕晖同志的新余高新区人大联络处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新余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