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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 2015-07-14 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字体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安排,48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以下简称调研组),对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下简称创建示范区)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概况

  自去年三月我市开始实施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项工作十分关注,将其列为今年重点监督的项目,成立了专项工作调研组,制定下发了调研方案。调研组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况秋浦的带领下,重点围绕公共文化的财政投入、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先后召开四次座谈会,听取了市、县(区)政府及十三个相关责任部门关于创建示范区工作情况汇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史可到会并讲话。调研组广泛征求了部分街道、社区、乡(镇)村、文化活动中心负责人、部分基层群众文化干部、社区干部、社区居民意见,听取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创建示范区工作的情况介绍,了解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实地察看了市、县区文化馆图书馆及其洞村乡、良山镇、水西镇、观巢镇文化活动中心及部分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场所。

  二、创建示范区工作基本情况

  通过广泛深入调研,调研组认为,我市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在全市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城乡共创共建的良好氛围。目前,创建规划已落实75%以上,全市集中打造的17个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乡(镇、街道办)、46个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基本完成,精品点建设初具成效。

  (一)切实加强了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长远,强化政策引导,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新余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规划》、《新余市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新余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宣传部长为组长的协调组,包括宣传、文化、发改、教育等22个单位部门,在全市建立起“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目标清晰、统筹有力、运转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基础设施、统筹人才队伍、统筹文化资金”,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自上而下层层召开了动员会,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与任务。在创建工作过程中,市人民政府多次召开推进会、调度会,确保创建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保障投入,确保创建工作如期进行。2014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创建示范区专项资金1000万元,前期已下拨520万元。并督促县区财政按市政府的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其中:分宜县350万元、渝水区256万元、仙女湖区200万元、高新区500万元。争取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与传媒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70万元。积极申报我市2014年度“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获得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资金265万元、文化馆图书馆维修专项资金46万元.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资金5万元,免费开放奖励资金46万元。

  (三)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全市(市县乡村)四级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基本实现了文化设施全覆盖。按照“一县三馆一剧院、一乡一站一戏台、一村一室一广场”的要求,加强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的新建改建、提档升级建设。目前,全市集中打造的17个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乡(镇、街道办)、46个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基本完成。二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积极提供符合群众实际需求的公共文化服务。开展了文化进基层、进社区、进军营、进厂矿、进学校、进敬老院等系列活动。打造了抱石文化艺术节、百姓幸福广场、群众公益大课堂、第十一届中国仙女湖爱情文化节、仙女湖“爱之梦”、 “运动我最牛”、“十样景”“双狮舞”20多个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开展了十佳社会文化团体、十佳文化活动品牌、十佳文化广场等评选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组织了“百场演出下基层”活动;艺术精品不断、亮点纷呈。三是完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体系。目前全市各乡镇(街道)文化站都已基本配齐了3名文化管理员,村(社区)配齐了1名政府补贴的文化管理员,招募文化志愿者近5000名,各类文体队伍近500支。四是完善公共文化绩效评估体系。建立了对各级政府、文化和财政部门,及对公共文化机构、重大文化项目工作考核机制。20152月市文广新局联合市绩效考核办,组织开展了对县(区)及其他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考核并将相关得分情况报市绩效办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联合市财政局对全市63个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验收考核;

  (四)创建特色品牌,不断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的深度与广度。一是建设新余数字文化网。通过整合数字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集中统一的运行管理平台和机制,使数字文化建设成果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当中,满足群众对数字文化的多样化需求。项目中标单位正在进行不断完善, 20154月底网站上线运行并投入使用。二是开展农家书屋“1+X”服务。通过与市委组织部建立的408个行政村民事代办点紧密结合,开展服务,将农家书屋打造成“便民服务站”,使农家书屋真正“活起来、用起来”。目前,全市确定在7个乡(镇、街道办)、37个村分批试点农家书屋“1+X”服务,首批选择2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同时,大力推进了以县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乡镇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农家书屋为服务点的县域图书资源建设、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三是创办新余市文化艺术大学。在新余市群艺馆新馆划出3000m2场地创办免费开放的新余文化艺术大学,在我市文艺界和教育系统聘请一批优秀文艺骨干担任兼职教师。目前,各项工作在有序开展。

  三、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认识不到位。面对创建示范区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一些基层单位领导对公共文化建设和创建示范区工作的目的意义、认识尚不到位,存在着上面热下面冷、被动应付的的现象。有的乡镇分管领导业务不熟。对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如行政村“一村一室一广场”设施的达标建设等问题,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畏难情绪,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够。有的乡镇挤占挪用文化站,分宜县将县文化中心的部分场地挪作他用。另外,基层的干部群众对创建示范区工作的知晓度不高,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示范区工作的氛围不浓。

   2、对文化事业投入总量不足。我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经费由市县区、镇三级财政分级投入,有的县乡没有配套到位。对文化事业投入总量偏少,比重偏低,城乡之间、乡镇之间发展水平不均衡,经济相对落后的乡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相当一部分 村级图书室的图书是来自上级配发或捐赠的,很少自身购买,由于文化事业费总量偏少,文化活动总体上处于“小打小闹”状态。 一些必须按要求配备的文化服务工具如文艺演出大篷车县区都没有到位。

  3、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比较缺乏。受体制、编制等因素的影响,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还不能适应创建示范区的需要。一是市、县(区)文化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核定总数偏少。随着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不断拓展和服务人口的大幅增长,现有的文化从业人员数量明显不足。二是乡、镇(街道)村、社区层面的文化专职干部较少、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且大多身兼数职,很难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指导村、社区的文化活动。有的村文化中心随便抓一个村干部兼职管理,实际形同虚设,难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创作、演艺人才奇缺。文化产品单一,文化活动单调,质量不高,富有地方特色、符合时代要求,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品牌不多。电影下乡这一传统产品已不适应群众需求。

  4、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和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发挥。市县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场所虽已全年免费开放,但由于活动内容不够丰富,且缺少有效的组织,场馆的利用率和群众参与率不高。有的地方和单位存在重设施建设、轻效能发挥的倾向,存在挤占、挪用基层公共文化场地和设施的现象。

  四、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打好最后攻坚战。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去,努力营造全民了解创建、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要按照确保硬件建设少丢分、软件建设不丢分、特色建设要争分的总体要求,对照创建标准和市创建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查遗补漏,认真梳理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快工作进度,建议召开市县区相关部门领导分析会,再动员再督导,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全力打好创建工作的攻坚战,全面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

  () 强化政策支撑,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人才、队伍保障机制。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将全市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文化名家、文化领军人才、文化拔尖人才认定标准,积极引进文化艺术名家到新余工作、创作、讲学。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和实际需求充实各级公共文化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完善乡、镇、社区文化管理员管理办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按级分类组织全员培训,提升基层文化骨干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机制,制定更加科学完善的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考核路径。建立和完善文化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积极推进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馆、工人文化宫、妇儿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设立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奖”,推动鼓励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对开展公益性演出服务的专业文艺院团、群众文化队伍和社会团体给予补贴。完善群众文艺精品创作激励机制,对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涌现的具有较大影响的优秀节目进行表彰奖励。完善以群众文化需求为中心的供给机制,建立群众文化需求信息反馈平台,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创新举措,大力挖掘本地特色文化。:产业文化、钢铁文化、企业文化、旅游文化、广场文化、节日文化、庙会文化、墙报文化、站室文化等。为广大城乡群众提供展示自身的大舞台,同时积极鼓励和辅导城乡群众参与各类文体活动,提高群众参与人数和参与时间.使群众文化活动的氛围日益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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